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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宿迁2014(经)挂G期
  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5(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
交地 方式
挂牌价 (万元/亩)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4(经)G宿城27
位于宿城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空地,南至纬四路,西至铂金美寓一期用地,北至新开河。
51.36
居住用地
70
2.4
≤25%
≥35%
净地
45
1100
2014(经)G宿城28
位于宿城新区,东至东海路,南至西楚庄园围墙线,西至南海路,北至吉林路。
93.54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5%
净地
120
2300
2014(经)G宿城29
位于宿城经济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财茂科工用地,西至古黄河,北至站前路。
199.45
居住用地
70
1.8
≤30%
≥35%
净地
51
3000
2014(经)G宿城30
位于宿城区埠子镇,东至经七路,南至中山路,西至空地,北至居住用地。
8.55
商业用地
40
1.6
≤45%
≥10%
净地
50
100
2014(经)G宿城31
位于宿城区埠子镇,东至商业用地,南至中山路,西至经七路,北至居住用地。
14.82
商业用地
40
1.6
≤45%
≥10%
净地
50
150
2014(经)G宿城32
位于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东至纺织路,南至空地,西至水渠15米绿化带,北至御水佳园一期用地。
62.14
居住用地
70
2
≤24%
≥35%
现状
62
900
2014(经)G宿城33
位于宿城区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九支渠,西至开发区大道,北至空地,南至开发区大道。
49.14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5%
现状
54
550
2014(经)G宿城34
位于宿城区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空地,西至开发区大道,北至苏州路,南至空地。
49.49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5%
现状
55
550
2014(经)G宿城35
位于宿城区经济开发区西片区,东至九支渠,北至苏州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
89.35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5
≤25%
≥35%
现状
55
1000
2014(经)G宿城36
位于宿城区罗圩乡,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5.46
教育设施用地
50
1.5
≤40%
≥20%
现状
30
50
2014(经)G宿城37
位于宿城区中扬镇,东至空地,南至建业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14.18
商业用地
40
1.8
≤40%
≥25%
现状
45
150
2014(经)G宿豫23
位于宿豫区,东至汉江路和空地,西至清水江路,北至玉泉山路,南至天目山路。
184.66
商业和住宅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
≤30%
≥35%
净地
103
3900
2014(经)G宿豫24
位于宿豫区,东至汉江路,西至空地,北至项王东路,南至空地。
107.39
居住用地
70
1.9
≤24%
≥35%
净地
50
1100
2014(经)G宿豫25
位于宿豫区,东至学海路,西至内部支路,北至内部支路,南至内部支路和文昌阁。
30.38
商业
40
1.2
≤50%
≥15%
净地
130
800
2014(经)G宿豫26
位于宿迁高新区,东至空地,西至嘉陵江路,北至罗桥小区,南至空地。
7.2
商业用地
40
1
≤50%
≥10%
净地
30
50
2014(经)G宿豫27
位于宿迁高新产业开发区,东至空地和民房,西至江山大道,北至中亚翰林华府和金箔文殊院,南至环城南路和空地。
112.6
住宅和办公
办公40年、住宅70年
2
≤24%
≥30%
净地
90
2100
2014(经)G宿豫28
位于宿迁高新产业开发区,东至江山大道,南至恒峰置业,西至金沙江河,北至引河南6米。
166.47
居住用地
70
3
≤25%
≥35%
净地
70
2500
2014(经)G宿豫29
位于宿豫区顺河镇,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39.3
商业用地
40
1
≤45%
≥30%
净地
35
300
2014(经)G宿豫30
位于宿豫区,东至汉江路和空地,西至清水江路,北距规划支路约6米,南至空地。
98.13
居住用地
70
1.6
≤26%
≥35%
现状
50
1000
2014(经)G宿豫31
位于宿迁高新产业开发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漓江路。
14.41
居住用地
70
1.9
≤24%
≥35%
现状
25
100


  
  备注: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014(经)G宿城27地块:1、限用途:安置房;2、限售价:安置价格最高售价2550元/平方米;3、限销售对象:全部用于安置宿城经济开发区西片区范围内拆迁户;2014(经)G宿城28地块: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2、配建6万平方米保障房;3、配建保障房定价2680元/平方米;4、销售对象:配建保障房销售对象为政府确定的房屋被征收户及住房保障对象;2014(经)E宿城32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61476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7313万元补偿款;2014(经)E宿城33地块: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内建筑总建筑面积的15%;2、该宗地地面上约59491.81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8095万元补偿款;2014(经)E宿城34地块: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内建筑总建筑面积的15%;2、该宗地地面上约81396.87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0535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城35地块: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地内建筑总建筑面积的15%;2、该宗地地面上约20524.2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277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城36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336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52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城37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550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762.04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豫23地块:方案结合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城市设计统一设计,商业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2014(经)G宿豫24地块:1、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3.6166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设6万平方米;2、安置房定价为均价1880元/平方米(依据宿豫区物价局对同区域安置房--豫东新城安置小区核定标准),销售对象为政府确定的房屋被征收户;2014(经)G宿豫27地块:办公(总部大楼不低于16层,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2014(经)G宿豫30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98735.9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5112.39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豫31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300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047.72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豫32地块: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该宗地地面上约30143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458.42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豫33地块: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该宗地地面上约2445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689.27万元补偿款;2014(经)G宿豫34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20930.4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794万元补偿款;2014(经)G开发区07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9916.73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332万元补偿款;2014(经)G湖滨新区12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800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905.69万元补偿款;2014(经)G湖滨新区13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900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282.26万元补偿款;2014(经)G湖滨新区14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830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741.83万元补偿款;2014(经)G洋河新区09地块: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2014(经)G洋河新区10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9371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517.05万元补偿款;2014(经)G洋河新区11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9782.1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591.7万元补偿款;2014(经)G洋河新区12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5298.6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833.5万元补偿款。
  
  二、 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对竞得地块实施开发的,应在购买申请中对成立新公司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做出说明。
  
  三、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sq.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6日,到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获取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二号楼9楼,已有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7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0月14日下午17:30止。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各地块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均为:2014年10月7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0月16日下午17: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出让人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
  
  (二)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确定办法: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有效报价竞买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且出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3、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虽有人缴纳保证金但无人提交有效报价的,地块不成交。
  
  (三)成交人的确定办法: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14年10月23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四)该期出让须知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该期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地产投资网、江苏土地市场网、宿迁市国土资源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宿迁日报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landchina.comhttp://www.cnestate.com
  
  http://www.landjs.comhttp://www.sqmlr.gov.cn
  
  http://www.sqzbtb.com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27-8439637584396376843963688435853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5-960100527-84396015
  
  开户单位:宿迁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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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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