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16年10月04日至16年10月13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
|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淳政储出【2016】18号 | 千岛湖龙川湾改造提升1-5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 71649.68 | 旅馆用地(1-5号地块按宗地分割) | 0.29 | 30% | 18% | 淳政储出【2016】19号 | 石林镇富德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详见红线图 | 4343.38 | 旅馆用地 | 1.1 | 25% | 60% | 淳政储出【2016】20号 | 大墅镇大市林场地块,详见红线图 | 4199.9 | 旅馆用地 | 0.47 | % | 50% |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6年10月4日9:00起至2016年10月13日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6年9月14日9:00至2016年10月11日15:30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6年9月14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