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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22]34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2年11月17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市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宫宝宿舍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月)
(万元)
(万元)
衢市储(2022)2号
浮石路西侧、世通华庭东侧、世通华庭南侧、恬静苑北侧的市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宫宝宿舍地块
25247
B-10地块是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B-11地块是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B-12地块是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0且≤1.43
≤29.1%
25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07m2,其中城镇住宅用房≤30918㎡,商业用房≥550㎡,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房≥2850㎡。
B-10地块≤30米;B-11地块≤5米;B-12地块≤24米
B-10地块≥30%;B-11地块≥65%;B-12地块≥4%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公园绿地50年,交通场站用地50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
36
22231
4500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2022】7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不含乡镇、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线下摇号”的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宫宝宿舍地块拟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线下摇号”的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始价22231万元(其中B-10地块21780万元;B-11地块、B-12地块451万元),竞买保证金4500万元,最高限价28831万元。土地拍卖溢价部分同比例分摊至各地块。
  
  2、出让地块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不高于19000元/平方米(即使全装修也不突破此价),最高价20000元/平方米;如有叠排,均价系数不超1.30;如有联排,均价系数不超过1.60。普通小型车位不高于15万元/个;超规模小型车位(俗称子母车位)不高于20万元/个;储藏间等附属用房不高于4200元/平方米(套内面积)。
  
  3、出让地块内的安置房情况:
  
  ①由出让地块受让人负责出让地块商品房暂定138套用于宫宝宿舍地块安置房,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607平方米,安置房总价约1.77亿元。在受让人办理出让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宫宝宿舍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实施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须提供具体安置房套数、户型、位置、面积、总价等。
  
  ②在出让地块受让人办理出让地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由出让地块受让人向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申请,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通知安置户,安置户凭安置房联系单选择出让地块内的地下车位和储藏室。出让地块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安置户仍没有选择地下车位和储藏室的,受让人可自行处理地下车位和储藏间。
  
  ③安置房价款付款方式:出让地块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向受让人支付安置房价款1.7亿元;出让地块受让人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后方可向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提交安置房交房申请,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收到安置房交房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结清安置房价款,受让人、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和安置户三方签订《房屋产权交接书》,受让人给安置户出具发票并交房。
  
  ④出让地块出让成交后,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证明出让地块内的安置户已改为货币安置的,受让人向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退还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已交的该安置房款项,出让地块内的安置房由受让人按商品房价格进行预售,不需另行补交土地出让金。
  
  4、出让地块带施工图出让,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十个工作日内须向衢州市南孔古城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约600万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上述前期费用交清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衢州市南孔古城城市有机更新有限公司提供出让地块施工图给受让人。
  
  5、出让地块可办理三本不动产证,其中出让地块中的B-10地块可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出让地块中的B-11地块可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出让地块中的B-12地块可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
  
  6、出让地块中的B-11地块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出让地块中的B-12地块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可无偿使用其中不少于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建筑物和相配套地下车位作为社区服务用房(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及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其余部分受让人须作为邻礼汇运维使用。
  
  7、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8、出让地块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不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金。
  
  9、地块内居家养老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人防设施要求地块内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等。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10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1002室。
  
  咨询:0570-8010608,刘女士(规划),0570-3032844,郑女士(建设),0570-381307,何女士(土地)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ggzy.qz.gov.cn/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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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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