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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国土资源局9月17日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瑞国-200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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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瑞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瑞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单位:亩、年、万元)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采光间距 | 2008-21 | 湓城西路北侧 | 7.15 | 商住 | ≤3.0 | ≤45% | ≥25% | 1:1.1 | 商业:40住宅:70 | 100 | 290 | 20 |
说明:1、宗地总面积7.15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77亩,兵马垄路道路占地面积1.38亩。
2、成交价款不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评估费、契税等,另不含围墙修建58370元及桂林办事处修建临时道路款90000元。
3、土地其它出让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公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08年9月17上午9:30
拍卖地点:瑞昌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申请人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9月14号17:00以前为拍卖报名时间,在瑞昌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报名和购取拍卖出让文件(赤乌中路5号)。
竞买者按要求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宗地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后七日内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
六、交易办法: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七、银行帐号
收款人:瑞昌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备注:土地竞买保证金
开户行:九江市商业银行瑞昌支行
账号:0790020111000013316
开户行:中国银行瑞昌支行
账号:743501589608096001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792-4228848、13767243243
联系人:张先生、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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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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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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