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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4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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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4年6月9日10时整,在平湖市曹桥乡人民政府底层会议室公开拍卖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控高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起拍价(万元) | 1 | 景兴西路东侧 高峰路南侧 | 2018.3 | 住宅 | 70年 | ≤17米 | ≤1.69 | ≥38% | 100 | 2 | 景兴西路东侧市场路北侧 | 1843.5 | 住宅 | 70年 | ≤12米 | ≤1.04 | ≥35% | 70 |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持居民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6月8日16时前到曹桥乡土地管理所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100元。
3、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成交的,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成交后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详细事项见《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汤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3-5966094 0573- 526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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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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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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