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10月22日至11月1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递铺镇灵芝路改造工程(一期)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本次拍卖地块位于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与灵芝路交叉口,区块位置条件比较优越。
2、出让土地面积:本次拍卖地块总用地面积48633平方米(其中代征面积13418平方米),净出让面积35215平方米。
3、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该地块临灵芝路为商业用地,其余为居住用地,住宅间距采用1:1.2。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不包括河滨绿带),容积率不超过1.2(住宅部分不超过1.1),建筑密度不超过35%。
三、竞买人范围及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企业银行资信等级AA级以上。(3)目前尚欠安吉县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竞拍。
四、拍卖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700万元(设保留底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详细情况见拍卖文件)。
五、拍卖时间、地点及办法:拍卖时间为2004年10月22日,拍卖地点另行确定。凡有意参加竞买的企业需在2004年10月21日下午四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科购领拍卖文件并缴纳保证金1500万元。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拍卖须知的规定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七、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竞买报名地点: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572--5021600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备注:
改为挂牌出让至11月1日 |
|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9月30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