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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崧厦伞城三期开发建设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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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1]70号文件批准,定于2011年4月14日下午3时整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崧厦伞城三期开发建设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 块 座 落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上虞市崧厦镇,地块东侧为崧厦伞城一期,西侧为伞城西路,北侧为盛祥路,南侧为伞城大道 | 51849M2 | 商服 | 40年 | 1.8-2.0 | 30%-40% | ≥5% | 人民币 10200 万元 | 人民币 3060 万元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外资企业(具有市场开发管理经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6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6、其它要求:(1)、须提供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含会展中心),并承担“中国伞城•商业广场”原已出让部分市场经营和物业管理责任;(2)主力商场和四星级以上酒店的产权不得分割。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4幢商务楼允许分割,其中2幢≥150平方米、2幢≥300平方米进行分割;在不改变规划功能的前提下,市场内的商铺允许以间为单位分割。其余部分按单体建筑物办理同一业主的产权证,不得分割转让。
7、若受让方为市外企业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4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4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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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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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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