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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赣市土告字[2011]51号
  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公开出让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次)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河套老城区IV-A-D地块

54292.56(81.438亩;其中A地块(商住)50243.22㎡;B地块(幼儿园4049.34㎡))

商业、住宅、幼儿园

<2.64

≤28

≥38

商业40年;住宅70年;幼儿园50年

4230

4600

拍卖、挂牌5-50元/㎡/次或其整数倍

  
  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以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编号2011-A-06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向我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或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以及控股股东禁止其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1、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拍卖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23日,挂牌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2月5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章江北大道、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1月24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1、报名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且拍卖会到场竞买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不足3个或拍卖会到场竞买人不足3个,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自2011年11月24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12月7日下午15时30分止(工作日)。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如以拍卖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23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3日17时30分。
  
  3、如以挂牌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2月5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或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17时30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或者挂牌截止前一个工作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保证金缴入
  
  开户单位:赣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36001125000050000374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女士0797-8155059
  
  黄女士0797-8390876、8112936
  
  湛女士0797-8390876、18779703321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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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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