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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人民政府8月2日至8月16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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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市区繁华地段的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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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NO.2005-c-09 | 温泉九组 | 现状 | 4116.0 | 商服 | 40年 | 按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 NO.2005-c-10 | 大桥镇陈李公路东侧 | 现状 | 6666.0 | 商服 | 40年 | NO.2005-c-11 | 市区新村路南,人民路东 | 现状 | 1396.0 | 办公 | 40年 | ≤1.7 | ≤30 | ≥35 | NO.2005-c-12 | 西团大龙路东侧 | 现状 | 471.0 | 商服住宅 | 40年70年 | ≤3.1 | / | ≥35 | 备注:根据规划部门意见,NO.2005-c-11地块建办公楼 |
二、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加价幅度
1、NO.2005-c-09出让起始价为57.624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宗次或0.5万元/宗次的整数倍。
2、NO.2005-c-10出让起始价为129.987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宗次或0.5万元/宗次的整数倍。
3、NO.2005-c-11出让起始价为83.2480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宗次或0.5万元/宗次的整数倍。
4、NO.2005-c-12出让起始价为13.5148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宗次或0.5万元/宗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05年8月3日8时30分起至2005年8月15日17时止(工作日),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招商办公室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竞买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2005年7月20日上午8:30至2005年8月16日下午4:00(工作日)。
2、报价时间:2005年8月2日上午8:30至2005年8月16日下午4:00(工作日)。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六、上述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挂牌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前5日在土地交易市场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15-3524978、0515-3517485
联 系 人: 朱先生 纪先生
地址:大丰市区幸福西大街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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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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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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