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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14]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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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挂牌出让城区印山路东侧(原防爆电机厂地块)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及出让起开始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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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 地块总面积 (公顷) | 出让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城区印山路东侧 (原防爆电机厂地块) | 0.9125 | 0.8414 | 商务金融 (办公)用地 | 现状 | 地上建筑面积8414- 17200M2 | 1.0- 2.1 | ≤35% | 25% | ≤60米 | 3960 | 1000 | 40年 | 城区梅花井路南侧 (原防爆电机厂地块) | 1.6866 | 1.6347 | 仓储用地 | 现状 | 地上建筑面积16347- 27030M2 | 1.0- | ≤45% | 20% | ≤24米 | 2941 | 800 | 50年 |
其它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4年1月20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台规条【2014】30001和30002号)。
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政府将设立底价(最低保留价)。
二、地块准入条件和竞买资格要求。
城区印山路东侧(原防爆电机厂地块)准入条件:凡黄岩区内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内要求建设一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城区梅花井路南侧(原防爆电机厂地块)准入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区内列入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2013年度十强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竞买人在申请报名前,应取得黄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投资与技术进步科,电话84237163),确认符合地块准入产业的书面意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每宗若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则直接转入挂牌出让,按照挂牌出让的程序进行。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休息日不受理),到我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拍卖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3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
挂牌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22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以款项到帐为准)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日或挂牌截止日的前一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时。挂牌出让时间:2014年8月15日-2014年8月26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不受理)。出让地点: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十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三)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四)竞得人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凭《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全部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同时城区梅花井路南侧(原防爆电机厂地块)须向我局缴纳10万/亩项目促建保证金。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联系电话:0576-84032520、84032596。联系人:林先生、周先生、林小姐。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户名: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
①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岩支行,账号:8214292606082;
②开户行:建设银行黄岩支行,账号:33001662200050011329;
③开户行:农业银行黄岩支行,账号:1991510104012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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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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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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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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