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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丰市挂[2014]2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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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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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No.2014-C-24 | 新丰镇淮海路北、经五北路西侧地块 | 33353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85 | 建筑密度≤32% | 20%≤绿化率 | 40 | 676 | 2251.33 | 5(万元) | No.2014-C-26 | 高新区五一公园9号地块 | 16799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5.50 | 建筑密度≤45% | 25%≤绿化率 | 40 | 673 | 2244.35 | 5(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4-C-24地块建筑物退让淮海路不少于15米,建筑物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荷兰传统(古典)风格。No.2014-C-26地块沿公园路规划不少于5.5米宽的绿化带,地块内建设两幢高层建筑,沿北侧新村路景观带建筑造型局部跌落,地块不得设置围墙,塔楼限高100米,多层裙房限高24米。底层室内地面标高不低于黄海高程2.9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7月24日至2014年08月12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8月13日至2014年08月20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8月2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4-C-24;
报名时间:2014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14年08月20日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14年08月20日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8月13日9时至2014年08月22日15时;
2、地块编号:No.2014-C-26;
报名时间:2014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14年08月20日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14年08月20日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8月13日9时至2014年08月2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三)、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515-83524978、18921823386
联系人:陈先生柏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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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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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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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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