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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象山县国土资源局11月4日至11月17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象山县石浦镇大旗头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

地 块净用地 面积m2土地    用途使用 年限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挂牌 出让 起始价
石浦镇大旗头加油站2482.6商服(加油站 )40年 ≤0.3≤20%≥30%人民币   68万元


  二、竞买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加油站经营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三、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05年11月4日8:30至2005年11月17日16:00(工作日);

  挂牌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

  报价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交易服务站(2)。

  四、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05年11月2日至11月3日16:00(工作日)前到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交易服务站(2)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加油站经营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报名时须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如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五天内(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 65733099 65733030

  联 系 人 : 卢志华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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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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