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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6]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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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黄店镇甘溪村2015-3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间 | 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黄店镇甘溪村2015-3商住用地 | 226.26 | 商住 | 790≤建筑面积≤910 | ≤43.3% | 1.50≤容积率≤1.73 | 商业40/住宅70 | 6800 | 8 |
其它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本次共出让4间,出让面积226.26㎡(建筑占地面积),其中;A1、A4面积57.33㎡/间;A2、A3面积55.80㎡/间;共二种类型,竞买保证金八万元/间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公开招标(不得低于起始价),起始价为每平方米6800元。若报名不足三人,本次出让自行终止,届时不另行公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7月6日止(休息日除外),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黄店国土所提交书面申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下午4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7月6日下午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在支付出让金时方可抵作出让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10时整在兰溪市黄店镇人防办三楼会议室举行。
六、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七、其他事项: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
八、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566909933(664933)/13588630467(660467)
联系人:金福潮/柴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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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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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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