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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3)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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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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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3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2楼大会议室对滨海A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
1、块坐落与面积:
该地块位于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内,柯海公路以东、南五路以北地段(详见区位图);总面积114998平方米(合172.497亩),其中出让面积103949平方米(合155.924亩)。
2、出让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用途及使用年限:
宗地号:A1号
用途:住商
用地面积:114998 (㎡)
出让面积:103949 (㎡)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密度:≤35
容积率:≤1.4
绿地率:≥30%
主建筑层次(高度)控制:住宅以5层为主,沿南五路≥18米。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设底价,最后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3年5月1日至5月19日上午11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到绍兴县土地资产储备中心(柯桥鉴湖路8号绍兴中国轻纺城大酒店东附楼底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3、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
联系方法:
本次拍卖活动咨询联系人:李国华 王炯
联系电话:(0575)4126692 1335758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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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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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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