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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兴县长土挂(工)告字[2012]10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万元/亩)
(年)
(万元)
(万元)
2012(工)-112
水口乡徽州庄村地块
水口乡徽州庄村
17402(26.10亩)
工业(金属制品业)
≥1.0
≥35%
≤15%
≥132
50
340
34
2012(工)-113
小浦镇工业园区1号地块
小浦镇小浦村
26035(39.05亩)
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
≥35%
≤15%
≥159
50
547
55
2012(工)-114
小浦镇工业园区6号地块
小浦镇小浦村
13333(20亩)
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
≥35%
≤15%
≥159
50
280
28
2012(工)-115
水口乡工业42-1号顾渚村地块
水口乡顾渚村
4753(7.13亩)
工业( 饮料制品业)
≥1.0
≥35%
≤15%
≥100
50
92
10
2012(工)-116
夹浦镇工业34号地块
夹浦镇喜鹊斗村
3334(5亩)
工业(纺织业)
≥1.0
≥35%
≤15%
≥100
50
67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日,到长兴县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日11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运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37)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外的申请人提交50万元以上竞买保证金,不受理转帐支票,申请人可使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提交),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2月3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2012(工)-112号地块:2012年11月19日8时至2012年12月3日14时;
  
  2、2012(工)-113号地块:2012年11月19日8时至2012年12月3日14时10分;
  
  3、2012(工)-114号地块:2012年11月19日8时至2012年12月3日14时20分;
  
  4、2012(工)-115号地块:2012年11月19日8时至2012年12月3日14时30分;
  
  5、2012(工)-116号地块:2012年11月19日8时至2012年12月3日14时4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3、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4、竞得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联系人:濮先生联系电话:0572—6031265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号:1205270729000002932
  
  

联系方法: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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