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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奉自然资规出告字[2019]01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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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原乐福米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面地价 | 保证金 | (m2) | 地上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年) | (元/m2) | (万元) | 1426 | 加油站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 | ≥0.1且≤0.5 | ≤40% | <15 | 满足《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 40 | 5470 | 160 |
该地块位于明州大道和方阳路交叉口,具体详见规划控制文本。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非奉化区注册企业法人竞得后须在宁波市奉化区注册企业法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报名和报价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15时至2019年10月8日16时;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16时(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拍卖开始时间:2019年10月9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明州大道原乐福米厂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19规条字(009)号)作为出让附件,该地块相关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均按此规划条件落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联系电话:0574-88586312,叶女士
0574-88529434,石女士(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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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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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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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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