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象自然资规出告字〔2024〕02号
|
|
|
|
|
|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定塘镇兴定路南侧,茅石公路西侧;地块二位于中心城区丹峰路与东谷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三位于大目湾新城凤鸥路与智慧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四位于高塘岛乡花岙岛;地块五位于象山影视城经一路与影视大道交界口东北角地块二区域;地块六位于影视城影视大道南侧区域;地块七位于东陈乡美德路与里邻路交叉口西南角区域。编号 | 地块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一 | 定塘镇兴定路南侧地块 | 7454 | 住宅及配套、旅馆、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3≤FAR≤1.5(不包括地下空间) | ≤35 | 按规定执行 | 934 | 281 | 4924 | 旅馆、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3≤FAR≤2.5(不包括地下空间) | ≤40 | 二 | 丹峰路与东谷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 2642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5(不包括地下空间) | ≤42 | 按规定执行 | 1204 | 362 | 三 | 大目湾新城ZX26-01-23-2地块 | 19999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40年 | FAR≤1.3 | ≤30 | 35 | 1718 | 516 | 四 | 象山县花岙岛高涂岙农业公园地块 | 11273 | 旅馆、餐饮、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1.3≤FAR≤1.5(不包括地下空间) | ≤50 | 35 | 777 | 234 | 五 | 象山影视城经一路与影视大道交界口东北角地块二 | 20947 | 旅馆、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 40年 | 1.5(不包括地下空间) | ≤45 | 按规定执行 | 1632 | 490 | 六 | 影视城影视大道南侧地块 | 72352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 40年 | 1.5(不包括地下空间) | ≤45 | 按规定执行 | 5919 | 1776 | 七 | 美德路与里邻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一 | 1802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50年 | FAR≤0.6 | ≤25 | 20 | 90 | 90 |
二、竞买对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
⑶禁止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仅限一家)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有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
拍卖开始时间:地块一 2024年3月29日9:00;
地块二 2024年3月29日9:20;
地块三 2024年3月29日9:40;
地块四 2024年3月29日10:00;
地块五 2024年3月29日10:20;
地块六 2024年3月29日10:40;
地块七 2024年3月29日11: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但低于起始价不予成交。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须知、规划条件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方法:
|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8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