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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孝丰镇东山新区6号、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概况:

  1、 地块位置:本次挂牌地块位于安吉县孝丰镇东山新区,6号地块东临11省道,南临东四路,西临经六路,北临东山路;7号地块东临经五路,南临纬四路,西临经四路,北临东四路,区块位置条件比较优越。

  2、 出让土地面积:本次挂牌出让的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2794.5平方米,7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3819.1平方米,均为可出让面积,不包括道路带征。

  3、 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途40年,住宅用途70年;

  二、 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绿化率35%以上,容积率1.05,住宅间距为1:1.25,建筑层次在3-4层。

  三、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以外)。

  四、 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办法:

  6号地块挂牌起价为1285万元(设保留底价),7号地块挂牌起价为1315万元(设保留底价),加价幅度分别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五、 挂牌时间、地点及办法:挂牌时间为2004年3月30日至2004年4月9日止。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04年4月8日上午十一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科购领挂牌文件并缴纳保证金800万元。若报名竞价者在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转入拍卖方式,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挂牌须知的规定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七、 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 竞买报名地点: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先生 柳小姐 电话:0572--502160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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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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