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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4]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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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华市区北二环路以南B-1-101、B-1-2、C-1-101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金华市区城北综合区,出让地块B-1-101,东至道院街、南至精美印务有限公司、西至兴业街、北至北二环路;出让地块B-1-2,东至金带街(东市北街)、南至浙江民达实业有限公司、西至道院街、北至北二环路;出让地块C-1-101,东至玉壶街、南至欧兰格电子有限公司、西至金带街、北至北二环路。具体位置见出让红线图。
二、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拍卖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B-1-101 | 29478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 | ≤2.0 | ≤28% | ≥30% | 1060 | 1000 | B-1-2 | 1729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 | ≤2.0 | ≤28% | ≥30% | 1120 | 500 | C-1-101 | 1507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住 | ≤2.0 | ≤28% | ≥30% | 1100 | 500 |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或个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4年5月28日起至2004年6月1日15时止(工作日)。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所。
六、拍卖时间、地点:2004年6月2日上午9时整在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五楼土地拍卖大厅进行。
七、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分别交纳B-1-10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B-1-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500万元、C-1-10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不计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定金,定金在最后一期抵作出让金。
八、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报名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九、其他事项: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本规定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东来、陈志生
联系电话:0579-2398090、241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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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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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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