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台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台土公[2004]008号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2004年7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公开拍卖台州椒江枫南路北面区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地点
2004年7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深圳市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览中心C馆二层多功能厅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举行。
二、出让地块位置
该地块位于台州市椒江枫南路北面(原二中)区块,东至枫山,南至规划枫山村留地,西至海门河,北至用地界线。其区域条件优越,是椒江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地段。
三、规划要求和出让年限
该宗地出让面积为102401平方米(约153.6亩),总建筑面积少于或等于165000平方米,容积率少于或等于1.61,建筑密度少于或等于26.8%,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高度:多层少于或等于24米;高层少于或等于40米。土地使用性质为住宅。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30个月内完成建设,有关具体事项详见拍卖有关资料。
四、出让方式和起拍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起拍价为每亩160万元人民币(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 60天内付清,3%土地契税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
五、土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浙江省内贰级以上(含贰级)、台州市区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拍卖竞买。如报名者少于3家,则拍卖会取消。
六、报名时间:
2004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6日16时止的工作时间。
七、报名地点:
1、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市府大道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报名。
2、中国城市土地运营博览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办公室(深圳银湖金湖一街综合开发研究院D幢502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并缴纳竞投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汇票)。
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拍卖文件的购取:
有关拍卖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可到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或中国城市土地运营博览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办公室购取。
九、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建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2215000000231 |
联系方法:
浙江省台州市政府大院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一楼。邮编:318000
陈 松 0576-8511329 吴万福 0576-8301063
椒江区枫南路北面区块改造指挥部 0576-8814241
深圳银湖金湖一街综合开发研究院D幢502室
范 军 0755-82448079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4年6月10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