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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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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P(2011) 8号 | 市柳东大道与纵六路交叉口西北面A地块 | 23956.53(35.93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 30%且不小于20% | 应达到 30% | 不大于30米 | 69年(至2080年2月22日止) | 3050 | 1550 | 该宗地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需结合柳东规划规[2009]31号文确定的用地一并开发利用 | P(2011) 9号 | 市柳东大道与纵六路交叉口西北面B-1地块 | 4765.83(7.1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 应达到 30% | 不大于60米 | 住宅69年(至2080年2月22日止),商业39年(至2050年2月22日止) | 760 | 400 | 该宗地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需结合柳东规划规[2009]32号文确定的用地一并开发利用 | P(2011) 10号 | 市柳东大道与纵六路交叉口西北面B-2地块 | 11670.74(17.5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 应达到 30% | 不大于60米 | 69年(至2080年2月22日止) | 1460 | 750 | 该宗地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需结合柳东规划规[2009]33号文确定的用地一并开发利用 |
P(2011)8、10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征地成本、土地公开交易前期费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P(2011)9号地块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征地成本、土地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2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9时至2011年4月22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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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东分局 0772—267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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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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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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