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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市土让[2005]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华市区环城南路以北、义乌街以东及兰溪街以西、丹溪花园以南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分别为A、B地块)其中A地块编号金政储2005-20号,位于金华市区环城南路以北、义乌街以东,地块四至东:华园小区, 南:环城南路 ,西:今日嘉园小区,北:皇后苑小区,详见出让红线图;B地块编号金政储2005-21号,位于金华市区兰溪街以西、丹溪花园以南,地块四至东:兰溪街,南: 道路,西:农房,北:新城房产,详见出让红线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面积(m2)出让年限规 划 设 计 要 求起始价(元/m2)保证金(元)
土 地用 途容积率建 筑密 度绿地率
A金政储2005-20号9358.3商业40年住宅70年商业住宅≤1.8≤26%≥30%1900500万
B金政储2005-21号2865商业40年住宅70年商业住宅≤1.6≤30%≥30%2300200万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5年9月14日至2005年9月15日15时止。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六、拍卖时间、地点:2005年9月16日上午9 时30分在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大楼)19楼会议室进行。

  七、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其中A地块:500万元人民币(不计息),B地块:200万元人民币(不计息)。拍卖成交后保证金按成交款总额的20%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在支付全部出让金时定金方抵为出让金。

  八、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上述证明均需原件),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九、其他事项: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本公告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垂询。

联系方法:


  联系人:傅学农 陈国炜 联系电话:0579-2370810
      蔡华           0579-2064409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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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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