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 目:
 关 键 字:
 时  间:
 出让方式:
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清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清公易地招出〔2016〕001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地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辖区内(地号:Y01000043),用地测绘面积为676406.97平方米,具体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宗地图。
  
  根据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于2016年1月27日核发的规划文件(编号:规划条件B2016-0017),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出让地块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可参阅招标出让文件。
  
  二、 出让地块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内“土地部分平整”。
  
  三、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年限:风景名胜设施用地40年。
  
  四、土地交付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按现状向受让人移交土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土地建设时间要求
  
  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六、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二)对发现并核实投标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投标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评价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出让地块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100万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30日,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6时。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8日。有意投标者可于2016年5月30日前,自行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出让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前,应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诚信行为审查,获取相关诚信行为记录证明文件。
  
  十一、经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诚信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出让文件要求,到清远市人民二路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102室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申请。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投标资格确认书》。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地点在清远市人民二路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东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投标申请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31日
  
  (二)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6时
  
  (三)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日
  
  (四)资格确认书发放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16时
  
  (五)投标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至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30分
  
  十二、评标小组在开标后进行评标,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土地市场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布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登陆查询。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报价不低于底价,且报价相同、综合评分也相同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中标人,起始价为投标报价加一个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允许投标人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本次评标采用100分制,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投标报价及付款进度,分值为30分;第二部分为开发建设方案,分值为30分。第三部分为投标人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情况,分值为5分,第四部分为综合实力,分值为30分,第五部分为综合印象,分值为5分。
  
  (三)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电子邮件报名及投标。
  
  (四)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投标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投标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应当符合外资准入和外资管理的规定。
  
  (六)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把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下任一账户(以到帐为准)才能办理投标申请手续:
  
  收款单位: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号:80020000006128084
  
  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
  
  账号:44684101040001553
  
  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琶江支行
  
  账号:2018020729200056259
  
  ④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人民二路支行
  
  账号:656162499651
  
  ⑤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账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4
  
  ⑥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账号:493493181018010048963
  
  ⑦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账号:56000920100032388888
  
  ⑧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账号:116008588010000031
  
  ⑨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
  
  账号:20344189900100000173581
  
  ⑩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账号:20031592000000139
  
  ⑪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账号:763900066310888
  
  (七)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申请人支付,投标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八)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土地招标项目投标。
  
  (十)投标文件须编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具体编制要求请自行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2室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查询网址:http://www.qyggzyjy.com/
  
  2、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电话:0763-3385605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法: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9日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