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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桥区土资拍告字[2016]0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城区BF-6a地块、柯桥城区E-02b地块等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拍卖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柯桥城区BF-6a地块
东至BF-6b地块,南至泽国路,西至太平路,北至马山闸西闸江
34826
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B1\B2)
2.0-2.5
≤25%
≥28%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4748
3000
柯桥城区E-02b地块
东至蜀阜路,南至后马横江,西至银都水岸一期,北至钱陶公路
35793.5
居住用地R2可兼容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
2.0-2.2
16%-18%
≥30%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1247
2250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城区BF-6a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B1\B2),其建筑面积控制在4500平方米以内。BF-6a、BF-6b两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若由同一竞得人竞得并统一开发建设,建筑退让边界线距离可根据方案设计作调整,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允许统筹平衡。BF-6a、BF-6b两地块地下室可统筹考虑,总建筑面积控制6.5万平方米以内;若地下室单独配建,则本地块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以内;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等配套设施使用,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柯桥城区E-02b地块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以内,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等配套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要求不少于143个地下车位供银都水岸一期住户优先购置。商业用房在地块东南角沿蜀阜路可配建适量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控制在810平方米以内。该地块带方案(桩基)出让。地块竞得人需向一期项目开发商支付先期有关建设费和购房有关用房:(1)打桩款(含桩基检测费)2249万元;(2)电力、消防、排污、二次供水、景观等配套费800万元;(3)二期方案设计费150万元;(4)购买位于一期的551平方米的物业经营、管理用房和30平米的社区工作用房;(5)二期地下室代建费858万元。上述费用以审计报告为准,若无审计报告,以市场评估价为准,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汇入一期开发商指定账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土地开发程度,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区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20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0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举办。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地块竞买承诺书;
  
  10、其它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16年9月20日下午4时前报名,同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柯桥城区BF-6a地块的竞得人在成交后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成交地价的50%(含成交总地价款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后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
  
  柯桥城区E-02b地块的竞得人在成交后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成交地价的50%(含成交总地价款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17年3月31日前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对本次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地块,则该地块自2016年9月20日下午4时起转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抵作挂牌公告时间,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竞买资格确认书》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活动其他要求及规定,参照本公告中对拍卖活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挂牌成交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要求按拍卖转挂牌的时间相应顺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下午4时,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4时进行现场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23室)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0575—85678685
  
  联系人:严先生、李先生
  
  开户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034808043
  
  十三、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柯桥日报》、绍兴市电视台、绍兴市柯桥区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网(www.sxtd.gov.cn)、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xztb.gov.cn)等媒体发布。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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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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