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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4月28日至5月17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 号 地块座落 地块状况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规划设计要求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
NO.2006-C-09刘庄镇204国道东侧(原蚕茧站地块)现状1190 商业住宅40年70年≤4≤80≥25
NO.2006-C-10万盈镇朝阳路北侧(原万盈中学地块)现状239.4 商业住宅40年70年≤1.5≤35≥30
NO.2006-C-11新丰镇人民南路东侧(原新丰供销社地块)现状2138住宅70年≤1.5≤55/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 NO.2006-C-09宗地:出让起始价为52.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0万元/次或5.00万元/次的整数倍。

  2、 NO.2006-C-10宗地:出让起始价为6.60万元;竞买保万元,加价幅度为0.50万或0.50万元/次的整数倍。

  3、 NO.2006-C-11宗地:出让起始价为56.00万元;竞买保金10.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0万元/次或5.00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买人第一次递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时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余款出让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所有款项均以现金或汇票(人民币)支付。

  四、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五、报名条件

  有意竞买者于2006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06年5月16日17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06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5月17日下午16时。

  2、书面报价时间:2006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

  注:在停止书面报价后到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人要求加价的,提供书面竞价请求,出让人对挂牌宗地参加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买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一律书面报价,其他报价形式均不予接受。报价书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挂牌人将在挂牌截止前5日在土地交易市场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联系人:朱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515-3517485、0515-3927039

  地 址:大丰市区幸福西大街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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