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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工)[2012]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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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8)1295(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总投资额 | 规划要求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1 | 递铺镇康山工业园区 | 7811 | 工业(家具制造业)50年 | 280 | 60 | 不低于1624万元 | 1.2-2.0 | 不超过45% | / | 原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8)1295(1) | 三.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1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15:00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时。
八、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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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先生韦女士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女士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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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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