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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0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二十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
地块位置
编号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报单价(元/平方米)
保证金万元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1
平江区城北东路南、江乾路西
苏地2010-G-22号
4732.8
科教用地
40
4.0-5.0
≤40%
≥20%
9800
950
不得分割销售
2
平江区城北东路北、元和塘西
苏地2010-G-23号
2543.3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40
﹤0.6
﹤30%
﹥20%
3277
200
不得分割销售
3
平江区平泷路北、莲影街东
苏地2010-G-24号
16533.9
商服用地
40
≤6.0
≤38%
≥25%
5850
4000
在规划允许配置的公寓式酒店用途中,其中不少于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分割销售。其余公寓式酒店、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可以分割销售
平江区平泷路北、莲影街西
17461
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
40
≤5.5
≤35%
≥25%
5700
4
金阊区桐泾路西、北环路南
苏地2010-G-25号
2087.6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40
﹤0.6
﹤30%
﹥20%
3600
200
不得分割销售
5
金阊区藕前路西、陆步桥街南、白洋湾社区服务中心北侧
苏地2010-G-26号
8978.7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1.0-1.5
≤40%
≥20%
1950
400
不得分割销售
6
金阊区虎池路西、钱万里桥小商品市场项目西侧
苏地2010-G-27号
4550.2
街巷用地(停车场)
40
≥20%
1500
150
不得分割销售
7
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南溪江路北侧、溪秀路西
苏地2010-G-28号
23357.9
文体娱乐和商务金融用地
40
≤3.5
≤50%
≥25%
4752
2250
不得分割销售
8
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西路北侧、长蠡路东侧
苏地2010-G-29号
2355.6
批发零售用地 (加油站)
40
≤0.6
≤50%
≥20%
1500
100
不得分割销售
9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南、昙花路
苏地2010-G-30号
20803.1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0.3
≤20%
≥40%
1845
800
不得分割销售
10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南、昙花路西
苏地2010-G-31号
12268.9
文体娱乐用地
40
≤0.3
≤25%
≥40%
1845
500
不得分割销售
11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长沙湾里A地块
苏地2010-G-32号
11605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0.3
≤25%
≥40%
1845
450
不得分割销售
12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长沙湾里B地块
苏地2010-G-33号
27264.4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0.3
≤25%
≥40%
1845
1050
不得分割销售
13
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中路北、万泾港南
苏地2010-G-34号
10348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3.3
≤40%
≥25%
2250
500
不得分割销售
14
相城区渭塘镇新燕大道南、澄阳路西
苏地2010-G-35号
22256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2.5
≤45%
≥20%
1500
700
不得分割销售
15
相城区阳澄湖思贤路西
苏地2010-G-36号
20276
住宿餐饮用地
40
≤4.0
≤35%
≥20%
1500
650
不得分割销售
16
工业园区唯亭镇浅水湾商业区北、阳澄路西
苏地2010-G-37号
188903.54
商服用地
40
0.3-0.45
20%-35%
25%-35%
2802
8500
住宿餐饮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销售,竞得人须长期持有,其余建筑物允许分割销售
17
工业园区唯亭镇阳澄半岛澜廷酒店北
苏地2010-G-38号
29251.22
住宿餐饮用地(宾馆)
40
0.3-0.5
10%-25%
40%-60%
1650
1000
不得分割销售,且自项目竣工之日起至少5年内竞得人须自有经营,不得整体转让
18
高新区狮山街道横山路南、规划道路东
苏地2010-G-39号
9465.9
城镇住宅用地(动迁房)
70
≤3.24
≤15%
≥30%
750
150
可以分割销售
19
高新区枫桥街道塔园路东、规划道路北
苏地2010-G-40号
17396.1
城镇住宅用地(动迁房)
70
≤0.9
≤25%
≥35%
525
200
可以分割销售
20
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上塘南街西、河道北
苏地2010-G-41号
26739.5
文体娱乐用地(博物馆)
40
≤0.4
≤20%
≥35%
1025
550
不得分割销售

  
  二、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但以下地块因特殊情况,对受让土地条件拟作适当限定和要求:
  
  1、苏地2010-G-39号和苏地2010-G-40号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建造的动迁安置房项目,根据苏府[2009]3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地块受让人应为全资国有公司,地块竞买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与报名。
  
  2、苏地2010-G-23号、苏地2010-G-25号和苏地2010-G-29号地块为移建加油站用地,竞买人报名时需持有市商务局同意加油站移建选址意见和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报名。
  
  3、苏地2010-G-37号地块内须建设一家达到五星级以上硬件标准的酒店,竞买人须引进一家具有管理五星级以上硬件标准酒店经验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并提供合作意向书参与报名。
  
  4、苏地2010-G-38号地块须全部用于建设一家五星级酒店,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五星级酒店经营管理证明或与五星级酒店管理公司合作意向书参与报名。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
  
  挂牌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点起至2011年1月5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及相应证明材料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1年1月6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至挂牌竞价应价截止时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土地受让人,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
  
  4、特别说明:
  
  本次公告挂牌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挂牌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竞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联系、咨询并索取。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tdcb.suzhou.gov.cn、www.szgtj.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776、0512-65212826
  
  传真:0512-68633222
  
  联系人:汪钧、赵亚军、仲明东、朱敏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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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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