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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6)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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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拍卖方式出让原凤凰山建筑公司地块(以下简称1号)、凤凰路E号地块(以下简称2号)和汀香二期南侧地块(以下简称3号)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见下表:
项目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质 | 用地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付款时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 | 1 | 县城玉馨路西侧,云鸿路南侧 | 2125.3平方米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270万元 | 50万元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 2.0 | 不超过40% | 20% | 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 | 县城凤凰路延伸段东侧,朗里安置小区与凤栖山庄之间 | 6601平方米 | 住宅 | 70年 | 440万元 | 80万元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 1.0 | 不超过35% | 30% | 3 | 县城递铺镇浒溪南路东侧,汀香二期南侧 | 5691平方米 | 住宅 | 70年 | 300万元 | 50万元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 1.0 | 30%以下 | 30%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拍卖时间、领取资料及报名时间、地点:拍卖时间为2007年1月3日,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需在2007年1月2日下午三时前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3)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均设有保留底价。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7年1月3日至2007年1月17日上午9: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7年1月16日下午15: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拍卖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徐先生 冯小姐 0572—5021600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沈先生 宋小姐 0572—51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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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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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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