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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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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投资强度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产业准入 | 容积率 | 挂牌起价(万元) | 上限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起始亩均年税收(万元/亩) | 出让年期 | 桐政工出[2021]010号 |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65号工业地块,东临港边路,南靠港边路,西至马家路,北至春江东路) | 88616 | 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 ≥1.4 | 3846 | 3988 | 770 | ≥360 | 35.5 | 50 |
注:具体情况以每一幅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买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地块竞买条件以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竞买申请: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报价时间:竞买人可在《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
六、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注意事项:若投报亩均年税收大于起始亩均年税收的,竞得人在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时,需同步向履约监管甲方提供不低于5年投报总税收与起始总税收差额部分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开立和提交要求具体见挂牌文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银行保函金额要求:银行保函的担保金额≥(投报亩均年税收-起始亩均年税收)(万元/亩)×地块出让面积(亩)×税收评价期(不少于5年)。
银行保函开立主体要求:在杭设立的银行支行、分行、总行。
银行保函的担保有效期:从开立银行开立之日起到税收评价期到期后满180天。
八、挂牌咨询。
桐庐县:现场咨询地点设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详细地址: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咨询电话:0571-64217659、0571-5850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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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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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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