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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三自然规告字[202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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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河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J2021-008 | 宗地总面积: | 209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诚润达公司用地北侧、规划长兴南路东侧、规划长兴路南侧、翟家庄村地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0968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9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7121BA0093 | 起始价: | 2095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 备注: |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R2B1住商混合用地(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住商计容建筑面积比例R:B(≤7:≥3),住商用地比例R:B(≤7:≥3)。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楼面地价4995.7元/平方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4日在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进行。2021年12月24日在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期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合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申请材料和投标报价。
(二)本期招标出让文件获取方法如下: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菜单,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土地文件下载】,选择对应项目,再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详细内容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00至10:30,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投标地点为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六)该宗地块为现状交付。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出让宗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堆放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中标人与有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七)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八)申请人需执投标资格确认书参加招标出让活动。
(九)本期招标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自然资源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263103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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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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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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