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GC04004 | 高新区福成新区锦业路与长兴路、广源路交汇处 | 59728.68平方米(折89.59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S1地块30112.80平方米(折45.17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S2地块29615.88平方米(折44.42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S1:≥1.1,≤2.0,S2:≥1.1,≤2.5 | S1:≥30%,≤65%,S2:≥30%,≤65% | S1:≥10%,≤20%,S2:≥10%,≤20% | S1:≥40%,S2:≥4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年 | 2264(折25.27万元/亩) | 1132 | 10 | 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投资强度不低于3000万元/公顷,产出强度不低于65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550万元/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