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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3〕06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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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楼面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镇海区BGJ03-01-a地块 | 镇海区庄市街道,庄市大道东侧、中官路南侧、逸夫路西侧 | 科研用地 | 90919 | 1060 | 3900 | 1.5<R≤2.0 | ≤45 | ≥30 | ≤80 |
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非镇海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镇海区注册企业法人。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建议使用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2023年3月2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629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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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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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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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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