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GC14016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向海大道交滨海大道东南 | 174508.40平方米(折261.76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0.8且≤2.5 | ≥40% | ≤20%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50年 | 6545(折25.00万元/亩)) | 3273 | 10 | 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若东边用地与该用地为同一土地权属人,则两用地可统一规划,统一核算指标。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 万元/亩,产出强度额不低于 300 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