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GC16018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九号路以东、规划路以南 | 143168.23平方米(折214.75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0.7且≤2.5 | -- | ≥35% | ≤20%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0年 | 5369(折25万元/亩) | 2685 | 10 | 若该用地与周边用地为同一权属人,则同一权属人名下的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在用地范围内统筹布局,但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