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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字[2023]15号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暨南街道暨南路和江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土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暨南街道暨南路和江新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暨南街道暨南路与江新路交叉口西北侧
105101.3
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40年,城镇住宅70年
规划指标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层数(限高)
(万元)
(万元)
(万元)
1.4-1.6
≤25%
≤80米(住宅≧36米)
28678
143390
100

  
  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图纸。该地块试点建设“第四代住宅建筑”。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3年12月11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成交后必须设立新公司,且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字[2023]15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信息—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678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5:00时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下午5: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4339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出让金分二期缴纳,第一期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交总成交价款的50%,第二期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交清余款。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资料》、《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须及时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五)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退款指示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联系方式
  
  1.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575-87012602。
  
  

联系方法: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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