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GC10012 | 天津路西南、北海大道西北 | 9051.59平方米(折13.58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教育用地 | ≥0.4且≤0.8(按总用地面积核算) | ≤35%(按扣除公共通道后的净用地面积核算) | ≥30%(按扣除公共通道后的净用地面积核算) | 50年 | 建筑高度须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用地内东北面须设置10米公共通道,由竞得人负责建设。若该用地与相邻中小学用地为同一权属人,则两用地可统一规划,统一核算经济技术指标。如无第二个意向人则协议出让给申请人,该宗地办学规模与相邻教育用地共同核算,其中幼儿园不少于6个班(150人),小学不少于36个班(1296人),中学不少于30个班(1080人)。如该宗地有第二个意向人,则转为挂牌出让,办学规模须按照《广西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