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保证金 |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2024南-040号 | 大桥镇,东至天香路,南临金家浜,西邻七沈公路,北邻老07省道 | 17098 | 二类居住用地(R2),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不大于1000平方米 | ≥1.3、≤2.2 | ≤30% | 70年 | 7151 | 1431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
(1)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
(2)本地块配建商业100%自持。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 |
(3)地块内用于安置的商品房由大桥镇人民政府100%回购,竞得人须与大桥镇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书》。 |
2024南-041号 | 余新镇,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邻公园街 | 41553.8 | 二类居住用地(R2),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不大于1000平方米 | ≥1.3、≤1.6 | ≤30% | 70年 | 28292 | 5659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
(1)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
(2)水域部分1559.5平方米,仅出让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设置应符合水利部门的要求,并无条件配合后期市政等设施建设维护及河道治理等相关需求; |
(3)沿规划周家港两侧配建2130.5平方米沿河绿化带; |
(4)本地块配建商业100%自持。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