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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24]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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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大洋街道两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万元) | (万元) | 331082002220010 | 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东路东侧、临海农商总行西侧(区块A) | 7753 | 商务金融、商业用地 | ≤25% | 1.5-2.6 | ≥30% | 40年 | 3950 | 990 | 331082002220011 | 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东路东侧、临海农商总行西侧(区块B) | 8171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1.5-2.7 | ≥30% | 40年 | 3340 | 840 |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区块A内地上建筑面积≤20157平方米,其中办公≤14757平方米,商业(1-3层)≤5400平方米。区块B内地上建筑面积≤22061平方米。详见临自规条[2024]94号文件,《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11#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书》(区块A)、《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12#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书》(区块B)。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区块A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签订《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11#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书》,区块B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签订《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12#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书》,方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若竞得人逾期签订相关协议的,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时至2024年9月29日15: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5:00时)
(三)拍卖时间:区块A:2024年9月30日9:30时;
区块B:2024年9月30日10: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www.zjzrzyjy.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须于2024年10月30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wgk.linhai.gov.cn/col/col1475922/index.html)上公布。
(二)咨询电话:
1.实地踏勘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6-85131877)
规划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5131877)
2.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0576-85112056、0576-85112057、0576-851120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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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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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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