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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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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九华乡2024-4-A号出让地块、柯城区九华乡2024-4-B号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年) | (月) | (万元) | (万元) | 柯区让[2024]21号 | 柯城区九华乡2024-4-A号出让地块 | 柯城区九华乡沐三村 | 6846 | 文化活动用地 | ≥1.5且≤1.7 | ≤50% | 10269≤总建筑面积≤11638(计容积率面积) | ≤24 | ≥20% | 50 | 24 | 465 | 140 | 柯区让[2024]22号 | 柯城区九华乡2024-4-B号出让地块 | 柯城区九华乡沐三村 | 2201 | 体育场馆用地 | ≥0.4且≤0.6 | ≤60% | 881≤总建筑面积≤1321(计容积率面积) | ≤24 | ≥20% | 50 | 24 | 115 | 35 |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4]13号、衢柯资规条字[2024]14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柯区让[2024]21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整。
柯区让[2024]22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时整。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出让地块内建筑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只能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24499
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0-3020066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规划,0570-308963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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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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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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