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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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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11月19日10:00以拍卖方式出让龙泉市松溪弄2号(SXN-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土地坐落: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松溪弄2号地块内,欧冶大道西侧、龙窑路北侧、杨梅山东侧,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批发市场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三)出让年限:批发市场用地40年、物流仓储用地50年。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龙泉市松溪弄2号(SXN-04)地块 | 10.587725 | >0.5,≤0.8 | ≤35% | ≥15% | 9882 | 4941 | 5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对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在竞得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三)竞得人在我市范围内未注册公司的,须在我市范围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出让人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买申请书中的申明内容一致;经双方约定,出让人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地块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置出让底价(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丽水市龙泉市子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9日10:00至2024年11月18日17:00,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www.zjzrzyjy.com);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公告未尽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7128317(利用)、0578-7750199(规划)
联系人:季先生(利用)、余女士(利用)、连女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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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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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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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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