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保证金 |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元/平方米) | (人民币万元) |
2025南-009号 | 新兴街道,东至怡南路,南至真合里港,西至城南路,北至真合路 | 8259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建筑计容面积不大于建筑总计容面积的45% | ≥1.5、≤2.8 | ≤40% | 40 | 3804 | 629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
(1)建设单位应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人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
(2)规划配建要求:保留现状通信基站; |
(3)特殊管控要求:①本地块位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南湖风貌协调区,须符合相关保护规划;②地块内现有通讯塔、通讯基站房和高压配电设施,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如确因地块开发建设需要无法避让,可迁移,迁移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
(4)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10年内100%自持,10年后总建筑计容面积的40%可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
2025南-011号 | 新嘉街道,东至规划商业用地,南邻斜港,西邻中环西路,北至规划商业用地 | 8799 | 商务用地(商业建筑计容面积占建筑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 ≥1.5、≤3.0 | ≤45% | 40 | 3437 | 605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
(1)建设单位应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人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
(2)规划配建要求:与0102302002、0102302020地块共同配建弹性道路,路幅宽度不小于8米; |
(3)特殊管控要求:①本项目建设需满足对周围现状加油站的退让要求;②地块内不得设置围墙; |
(4)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20年内50%自持,20年后可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
2025南-012号 | 新嘉街道,东至百墅路,南邻斜港,西至规划商务用地,北邻城北路 | 20491 | 商业用地(B1)(旅馆用地建筑计容面积占建筑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小于80%) | ≥2.0、≤2.3 | ≤45% | 40 | 3241 | 1329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
(1)建设单位应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人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
(2)规划配建要求:与0102302002、0102302019地块共同配建弹性道路,路幅宽度不小于8米; |
(3)特殊管控要求:地块内不得设置围墙; |
(4)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20年内100%自持,20年后可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
2025南-014号 | 大桥镇,东至亚中路,南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 | 2485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3、≤1.0 | ≤30% | 40 | 7616 | 379 |
其他利用要求:建设单位应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人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