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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临国土告(200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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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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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浙江省小康县市和中国无核蜜桔之乡,并且是全国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祥地。全市陆域面积220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19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临海市区规划面积为5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5.7平方公里,市区户籍人口约25万人,已初步形成中等城市框架。
临海交通便捷,是浙东南的陆上交通枢纽,至杭州、温州、宁波也均在二小时之内,城市“畅通工程”管理达国家二级水平。临海古城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自然山水风光旖旎,宋代文天祥称为“海上仙子国”,清代冯庚雪赞之为“风景直冠东南”。南海古城墙始建于晋,距今已有一千六百多年历史,山水城相依相绕,雄伟壮观,人称“江南长城”。临海古城墙和桃渚城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桃渚景区被命名为“国家地质公园”。临海是一座融合了千年古城之凝重、江南山水之秀美、现代城市之繁荣的古城新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3年12月31日下午2时30分,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依法公开拍卖五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人民路西侧、蓝天路北侧 | ① | 6905.8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 | <35% | >30% | 400 | 1900 | 人民路东侧、谢里王路南侧 | ② | 7743.4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9 | <32% | >35% | 300 | 1800 | 巾山路北侧、靖江路东侧 | ③ | 25278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7 | <25% | >35% | 1500 | 5000 | 靖江路东侧、由山路以南 | ④ | 20757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 | <30% | >35% | 500 | 2800 | 柏叶河套路南侧 | ⑤ | 51421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 | <30% | >35% | 2000 | 8000 |
注:本次土地以宗地为单位拍卖,以上五宗拍卖地块均设有保留价,如每宗地报名不足三家,取消该宗地拍卖。
二、拍卖地块规划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投。竞得人受让地块后,根据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要求编制规划。
三、拍卖地块有关规定
1.报名办法: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时以宗地为单位,确定报名各地块,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据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成交后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止。
3.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土地储备中心窗口。有关拍卖出让资料可到该窗口索取。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开发办)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2214000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一、临海市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公开场合,在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主持拍卖人(以下简称拍卖人)的主持下,公同建设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拍卖小组,并由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竞买人手举由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竞价牌竞相应价,竞投国有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资质要求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投、受让土地使用权。
三、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向竞买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1.拍卖地块位置图;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规划设计要求;
6.拍卖成交确认书;
7.地块规划控制示意图。
四、竞买人按照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的日期及地点购阅拍卖文件后,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内容,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查询。查询电话:0576-5280089、5280237
五、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投,应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下列文件和履约保证金: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发资质证明;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4.履约保证金为①号地块人民币400万元;②号地块人民币300万元;③号地块人民币1500万元;④号地块人民币500万元;⑤号地块人民币2000万元(报名时确定竞投地块,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如果要竞投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地块,必须交纳两块或两块以上相对应的保证金)。
本条所称履约保证金,能在临海市内的中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
竞买申请的受理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止。受理地点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土地储备中心)窗口。
六、竞买人应对竞买的承诺法律责任并全面履行。竞买的费用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对无效申请不作解释。竞买申请人可于12月30日前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查询竞买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凭投标资格评定通知书(单位应携带公章)和法人或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场就座。竞买人不到达竞买现场参加拍卖的,应提前书面告知拍卖人,不提前告知的,其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
八、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一)拍卖人、记录员就位;
(二)公证员核实竞投人身份,并领取竞投应价牌;
(三)拍卖人简介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有权根据竞投应价情况调整每一次应价数额。
(四)本次拍卖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即拍卖人起拍叫价,由竞买人竞相应价,竞投人可以喊价举牌应价,但必须是每次增价的倍数。
(五)竞价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竞买人应价时,手举的竞价标志牌,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六)同一价格,先后应价的,确认先者。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底价,竞价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
(七)竞买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时,经拍卖人宣布最高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而没有人再举牌应价,拍卖人一槌敲下,该幅土地使用权由最高应价者取得。
(八)拍卖人宣布拍卖地块的竞得人,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当即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由竞得人在拍卖现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公证手续(竞得人应携带单位公章,公证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九、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价款,即为总价款(土地出让金总金额)。本次拍卖成交款已包含城市配套费,不含土地契税3%。本次报名不足三家的,取消本次拍卖。
十、本次拍卖是净地出让,地上物拆迁后交付土地。成交者保证金抵充出让金,余额出让金交款时间:①号宗地自拍卖之日起2个月内交清土地出让金的50%;余额出让金在土地交付之日后五天内付清;②—⑤号宗地余额出让金在土地交付之日后五天内付清。
①号地块土地交付时间是地上拆迁后交付(暂定2004年6月底)。项目建成后,由政府优先向中标单位按市场价回购住宅17套(每套100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约2610平方米(含营业用房面积约910平方米)。
②号地块土地交付时间是地上拆迁后交付(暂定2004年6月底)。项目建成后,由政府优先向中标单位按市场价回购住宅12套(每套100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含营业用房面积约100平方米)。
③号地块土地交付时间拟定2004年4月底。项目建成后,由政府优先向中标单位按市场价回购住宅7套(每套140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约1130平方米(含营业用房面积约150平方米)
④—⑤号地块土地交付时间拟定2004年4月底。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按成交价的20%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支付违约金。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出让该幅土地的价格低于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者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
十二、竞得人与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在土地交付之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否则视为违约。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可解除务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得人付清成交款后,持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发票凭证,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四、竞投人之间互相串通压价的,竞投无效,没收保证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性质严重的,依法追究竞投人刑事责任。
十五、参加竞投的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座,应遵守拍卖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秩序,起哄斗殴性质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拍卖小组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按拍卖小组的决定为准。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6-5280089、5280237
联系人:潘先生、侯小姐、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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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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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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