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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公(200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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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4年1月15日上午9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公开拍卖台州解放南路西侧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情况

  位于椒江区解放南路工程改造范围内,共两幅地块。南幅06-01、07-01、07-02、07-03地块,出让面积4.9395公顷,东至解放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凤凰山;北幅04-01、05-01地块,出让面积3.2078公顷,东至解放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凤凰山,北至凤凰广场。其区域条件优越,是椒江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地段。

  二、 规划要求和出让年限

位置出让面积(公顷)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宽度(%)绿化率(%)建筑高度(米)使用性质年限
南幅4.93956.52≤1.32≤23.8≥36.35多层≤24商业40年
其中商业≤1.297高层≤55住宅70年
住宅≤5.223
北幅3.20783.256≤1.015≤21.8≥38≤24商业40年
其中商业≤0.69住宅70年
住宅≤2.566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内完成建设。

  三、 出让方式和起拍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南幅起拍价为每亩208万元人民币(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北幅起拍价为每亩145万元人民币(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60天内付清,3%土地契税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南幅地块多层住宅和自行车房全部回购安置,建筑面积约35461平方米。北幅地块多层住宅和自行车房全部回购安置,建筑面积约29708平方米,一层商业房回购安置,建筑面积约1659平方米,具体详见拍卖须知。

  四、 土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拍卖竞买。如报名者少于三家,则拍卖会取消。

  五、 拍卖时间、地点

  2004年1月15日上午9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六、 报名事宜

  自2004年1月12日至2004年1月13日15时止到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市府大道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书等有效证件,并交纳南幅竞投保证金1500万元人民币,北幅竞投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拍卖结束后,未中拍者五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 有关拍卖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可到台州市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陈先生:0576-8511329

       吴先生:0576-8503063

  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改造建设指挥部:0576-8222551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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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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