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9月17日至9月26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NO.2008-C-14 | 幸福路北侧,青少年宫西侧地块 | 现状 | 78.7 | 商业 | 40年 | 现状 | 现状 | 现状 | NO.2008-C-66 | 原白驹汽车站西侧地块 | 现状 | 1435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60% | ≥20% | ≤3.0 |
说明:1、NO.2008-C-14地块地上建筑物由竞买人与原所有人协商解决,凭双方协议书办理报名手续;
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其他行政规费以及土地契税。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NO.2008-C-14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2.20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次或0.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8-C-66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7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或1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8年9月17日8时30分起至2008年9月24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8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08年9月16日18时。
2、挂牌时间:2008年9月17日8时30分至2008年9月26日16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
联系方法:
联系人:纪先生、单先生
电话:0515—83517485、83524978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