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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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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m2) | 竞 买保证金(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1 | 黄宅镇商业街以北、工商路以西 | 694.1 | 商业居住 | 小于等于100% | 不得大于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5000.00(设有底价) | 240 | 2 | 黄宅镇振兴(业)路以东、迎宾路北侧 | 599.94 | 商业居住 | 不大于100% | 不得大于5.7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700.00(设有底价) | 1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10月6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6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0月7日9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举办。
七、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系人:周成娟、王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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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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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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