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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镇土交(2004)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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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朱方路108号等7宗地块。热忱欢迎投资者前来竞买。
一、时间安排
资审、购买资料:2004年6月9日至6月24日
正式报名、缴纳保证金:2004年6月25日下午3时止(保证金根据地块大小,200-500万元不等,详见文件资料)
地块号 | 地块座落 | 出让面积(m2/亩) | 四至范围 | 土地用途 | 总建筑容量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加价幅度(万元) | 商、办、娱 | 住宅 | 教育 | 市政设施 | 5—1 | 跑马山路(华明光电) | 8141/12.21 | 北临民房,东临远方饭店,南临车站派出所,西临小区道路 | 商住 | 520 | 9200 | | 90 | 1.2 | 30 | 30 | 20 | 5—2 | 桃园新村(食品厂) | 33144/49.72 | 北通长江路,东临民房,南临桃园小区道路,西临矿泉饮料厂 | 商住 | 3260 | 39680 | | 50 | 1.3 | 30 | 30 | 50 | 5—3 | 丁卯桥路南(金属回收) | 11109/16.66 | 东、北临电工器材厂宿舍,南至纬三路,西至纬一路 | 商住 | 920 | 12470 | | | 1.2 | 30 | 35 | 20 | 5—4 | 山巷广场两侧 | 13603/20.4 | 北至中华路,南至大西路,宝安新街两侧 | 商业 | 22944 | | | 50 | 1.71 | 47.9 | 14.9 | 50 | 5—5 | 东吴路南( 搪瓷厂) | 32854/49.28 | 北至东吴路,东至煤球石油供应处,南临金象集团,西至规划中道路 | 商住 | 1180 | 36930 | 1200 | 220 | 1.2 | 30 | 30 | 50 | 5—6 | 桃花坞路(文教用品厂) | 10231/15.35 | 北至桃花坞路,东至干休所,南、西至民房 | 商住 | 1240 | 11800 | | 190 | 1.3 | 30 | 30 | 50 | 5—7 | 朱方路108号 (轻工机械厂) | 44127/66.19 | 北至三茅宫民房,东至道路,南至朱方路,西至太平路 | 商住 | 6510 | 44500 | 1200 | | 1.2 | 30 | 30 | 100 |
现场拍卖时间:2004年6月29日上午9:30时;地点:市国土局8楼会议室
(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竞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报名。
三、报名手续
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资料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审合格的,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竞买申请。
四、凡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外地企业或个人,一旦竞拍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的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土地登记。
五、本次土地出让,至报名截止日,如每宗地报名者在3个以上的,出让方式为拍卖,不足3个的,改为挂牌竞价方式,同时重新确定土地挂牌起报价。竞买报价在拍卖日后一天进行。届时,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将书面通知有关报名单位。
六、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报名。
七、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等7宗拟出让土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登记。提请工商、规划、房管等部门冻结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房屋报勘、房屋过户等手续。
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实施。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斜桥街75号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详见本局网站和土地交易大厅土地交易信息栏及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人:邢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1-5246702、5225175
传真:0511-524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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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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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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