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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国土资源局4月20日至4月29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9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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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 南侧 | 1975.1 | 住宅(人才公寓) | ≤2.15 | ≤40% | ≤24米 | ≥15% | 70年 | 300 | 444 |
注:浙江众平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缴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并报价444万元申请受让该地块。
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4月27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9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7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9日14: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29日14: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户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33001637335056720668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128778、85261152
联系人:褚先生、王先生、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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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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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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