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09年5月18日至09年5月28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NO.2009-C-29 | 飞达东路南侧拆迁安置房地块项目 | 现状 | 3977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28% | ≥30% | ≤1.95 | NO.2009-C-30 | 农业示范区2号地块项目 | 现状 | 6800 | 商业 | 40年 | ≤40% | ≥20% | ≤1.0 | NO.2009-C-31 | 刘庄镇区三排河南侧、204国道东侧地块项目 | 现状 | 52168 | 商业 | 40年 | ≤38% | ≥20% | ≤0.8 | NO.2009-C-32 | 刘庄镇区三排河南侧、振兴路西侧地块项目 | 现状 | 29319 | 住宅 | 70年 | ≤25% | ≥30% | ≤1.4 |
备注:NO.2009-C-29地块必须建设拆迁安置房,房屋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
NO.2009-C-32地块挂牌价按照大政发【2008】34号文件的一口价执行。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NO.2009-C-29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9-C-30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27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9-C-3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35万元;竞买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9-C-32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41万元;竞买保证金40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9年5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09年5月26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09年5月17日18时。
2、挂牌时间:2009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09年5月28日16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大丰交易所
帐号:1109690609000003713
开户行:工行城西分理处 |
联系方法:
联系人:钱先生、杨女士
电话:0515—83517485、83512780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