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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09]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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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衢州市区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衢江区东港街道东港二路以北、启源路以西E-05地块 | 21319 | 工业用地 | ≥0.8 | ≥40% | ≤20% | 2074 | 50 | 144 | 65 | 2 | 衢州市复兴路西侧F号地块 | 17567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0% | 30% | / | 40 | 520 | 180 | 3 | 衢州市复兴路西侧B号地块 | 19620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0% | 30% | / | 40 | 520 | 200 |
注:1、编号1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造纸及纸制品制造业)。出让地块范围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非生产用房须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2、编号2、3地块为商务金融用地。编号2号地块建筑面积≤35134平方米,编号3地块建筑面积:≤39240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地上≤22米、地下≤8米,特殊情况由规划审定。
3、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辖区范围内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5日,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6日,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将在2009年8月2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8日下午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51515、3851520
联系人:王福东、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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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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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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