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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10年7月19日至10年7月30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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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大国土资呈经28、33-35
编 号 | 地块座落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供地条件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2010-C-28 | 市区人民路与疏港路交叉口西北角 | 34984 | 商业、办公、住宅住宅≤5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净地 | ≤35% | ≥45% | ≤3.0 | 6123 | 1850 | 1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2010-C-33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地块 | 59249 | 商业(用于建设商务大厦) | 40年 | 净地 | ≤35% | ≥35% | ≤2.0 | 2679 | 800 | 1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2010-C-34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美食街花都A区)地块 | 14908 | 商业 | 40年 | 净地 | ≤23% | ≥20% | ≤0.7 | 1454 | 450 | 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2010-C-35 | 城东新区飞达路南侧(美食街花都B区)地块 | 27259 | 商业 | 40年 | 净地 | ≤27.6% | ≥23% | ≤0.7 | 2658 | 800 | 1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7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10年7月28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10年7月18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0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10年7月30日12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3、2010-C-28号地块,地上房屋拆迁由大中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用地南侧由受让人按规划布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商务酒店,规划、建筑方案需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该商务酒店验收合格后,由大中镇政府按审计的成本价收购其相连的两层。
4、2010-C-33、34、35号地块带方案挂牌,受让人必须按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审核确定的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实施建设。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大丰交易所
帐号:1109690609000003713
开户行:工行城西分理处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施先生、杨女士
电话:0515—83517485、83512780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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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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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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